江苏省疫情防控资金/江苏省疫情防控资金管理办法

作者: 南城 · 2026-04-04 · 生活技巧 · 阅读 30

不在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

〖壹〗、江苏省住建厅发布通知 ,决定自2023年1月8日起,在建及拟建建设工程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2023年1月8日至通知发布前实际发生的费用可按实结算。

〖贰〗 、调整后 ,在“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费 ”中明确不再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 ,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意味着山东省内所有建设工程在费用计算时,需剔除原包含的疫情防控专项费用。

〖叁〗、时间节点:自2023年1月8日起,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停止计列。具体范围:在建工程中 ,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不再纳入该费用;拟建工程的工程造价中,不再包含此项费用 。此规定适用于江苏省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确保费用调整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 。

一线医务人员补助

甘肃省卫健委等部门发文明确 ,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加班可按标准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比较高每天300元,同时通过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发放卫生防疫津贴等方式保障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并在职称晋升 、编制等方面给予倾斜。

其他一线人员: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他们虽不直接接触病例,但在疫情防控的各个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 ,如物资调配 、社区防控等 。特殊地区人员:参与湖北一线防控的医疗卫生人员,财政给予每人比较高6000元的慰问。

补贴发放对象与标准医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覆盖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疗人员。社区工作者: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人员可获得适当临时性工作补助 。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可领取适当临时性补贴。

疫情对江苏企业的补贴政策

〖壹〗、申请江苏疫情补贴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的企业稳岗补贴功能完成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准备工作确保使用可正常联网的电脑设备(如华硕A556U) ,操作系统为win10,浏览器建议使用ie0或更高版本以保证页面兼容性。

〖贰〗、月3日,江苏省盐城市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意见》 ,执行期暂定为政策发布之日起3个月,旨在通过多维度政策支持减轻企业负担 、稳定就业、保障要素供给,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冲击 。

〖叁〗、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通过22条政策从减轻企业负担 、加强金融支持、稳定就业保障、协调保障服务四个方面组合出击,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开启“回血”模式。

〖肆〗 、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未超过45万元)且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筹备金),缓缴对象仅限企业。帮助市场主体纾困 挂钩联系重点工业企业,提供政策宣传与精准服务 。对承租市总工会资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参照省市政策减免租金。

〖伍〗、增值税减免政策国家级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企业实施增值税减免政策。江苏省对个人出租房屋、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和委托代征业务涉及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