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疫情防控专项/江苏省防疫工作

作者: 南城 · 2026-04-07 · 名茶榜单 · 阅读 23

江苏省: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

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由两部分组成: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和新冠疫情防控增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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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不再计列疫情防控费用 时间节点:自2023年1月8日起。适用范围: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拟建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中 。

江苏省疫情防控专项/江苏省防疫工作-第2张图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此调整反映了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后,工程建设领域费用计取规则的同步更新。费用计列的停止范围 时间节点:自2023年1月8日起 ,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停止计列。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不再计列费用的范围:我省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其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拟建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中,同样不再计列该费用。

停止实施的文件:江苏省住建厅决定停止实施《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606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这两个文件。

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扬州市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相关人员处理情况_百度...

江苏省纪委监委对扬州市疫情防控不力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具体通报如下:陈锴竑(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 ,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江苏省纪委监委对东部机场集团多人立案审查调查,其中汪超 、尹运文、许永杰三人涉嫌玩忽职守,具体通报情况如下:汪超:东部机场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办公室主任 ,兼机场涉外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 。

已处分官员情况根据江苏省纪委监委及南京市的通报 ,因禄口世界机场疫情防控管理监督不力,已有15名官员被处分。其中6人涉及机场管理监督职责,职级比较高者为南京市副市长胡万进;另9人由南京市直接通报处分。这些处分体现了对初期防控失职的严肃问责 。

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8月8日发布通报 ,当地有核酸检测点出现交叉感染,广陵区湾头镇、邗江区多名干部因疫情防控不力被问责。

江苏省分行投放应急贷款助战“疫”胜利

〖壹〗、面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农发行江苏分行积极响应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总行党委的有关部署 ,迅速行动,创新机制,投放应急贷款 ,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迅速响应,组织推动 江苏分行干部员工政治坚定,行动迅速 ,坚持牢树“四个意识”,坚决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

〖贰〗、提供“企业线上经营工具箱 ”一键式在线经营管理服务。创新推出“云义贷”专属产品,比较高额度3000万元(信用贷款比较高500万) ,利率最低至10% ,期限最长3年(信用贷款1年)。自2月15日产品推出以来,已支持疫情防控全产业链小微企业33户,授信金额1600余万元 ,投放金额800余万元 。

疫情对江苏企业的补贴政策

申请江苏疫情补贴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的企业稳岗补贴功能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准备工作确保使用可正常联网的电脑设备(如华硕A556U),操作系统为win10 ,浏览器建议使用ie0或更高版本以保证页面兼容性。

月3日,江苏省盐城市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意见》,执行期暂定为政策发布之日起3个月 ,旨在通过多维度政策支持减轻企业负担 、稳定就业 、保障要素供给,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冲击。

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未超过45万元)且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缓缴对象仅限企业 。帮助市场主体纾困 挂钩联系重点工业企业,提供政策宣传与精准服务。对承租市总工会资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照省市政策减免租金。

江苏省苏州市针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支持、减税降费、社保支持及金融支持等方面 。财政支持 财政补贴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 、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 ,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