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疫情期劳动关系(广东省关于疫情期间劳动争议)

作者: 南城 · 2026-04-11 · 九一科技 · 阅读 27

新冠疫情劳动法相关条文及通知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隔离期工资支付: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 、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 ,以及因政府隔离措施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支付工作报酬,且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解除劳动合同 。

广东省疫情期劳动关系(广东省关于疫情期间劳动争议)-第1张图片

对于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即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广东省疫情期劳动关系(广东省关于疫情期间劳动争议)-第2张图片

用人单位不可以拒绝招聘录用感染过新冠肺炎的员工。具体原因如下: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第3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取职业的权利 。同时 ,《传染病防治法》第16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春节后返工返岗因疫情滞留不能算旷工,往返途中感染病毒一般不算工伤 ,留守岗位能否拿加班费需视情况而定。

广东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

〖壹〗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30天 。例如,若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1日至30日,在居家办公的第一个月内 ,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贰〗、未复工职工的工资构成:按正常工作时的固定劳动报酬计算,不包括加班费(定额加班费除外)、非固定津贴 、奖金等 。例如 ,职工月工资由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1000元组成,隔离期间可能仅支付3000元基本工资。

〖叁〗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 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 ,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 年休假 。

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涵盖以下问题: 电子劳动合同如何签订核心启示: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未签订需支付二倍工资。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涵盖六类常见纠纷,涉及劳动合同签订 、工资支付、复工管理、年休假安排 、劳动报酬争议及共享员工模式 ,为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提供明确指引。

“五一”劳动节前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涵盖劳动报酬、年休假、经济补偿等内容的劳动争议前十典型案例,涉及传统劳动争议 、新业态用工纠纷及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权益保护等 ,旨在通过审判职能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及劳动者依法维权。

案例1:拒付劳动报酬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2019年2月,被告人郭某分包某公司部分施工工程,聘用多名民工施工 。施工期间 ,公司代郭某支付部分民工工资,并向其支付工程款32万元。自2019年3月起,郭某拖欠67名民工工资41万余元。

人社部、比较高院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四)(其他类)为案例15 ,即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受开除处分的,原单位能否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基本案情:2014年12月1日 ,刘某与某科学院(地方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签订6年期聘用合同 ,从事科研工作 。

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部分停工停产的,可以按照停工停产规定支付工资待遇 。

一文带你读懂疫情期间的劳动人事政策

〖壹〗、疫情期间 ,员工在隔离期有权获得工资报酬,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一般顺延 ,医护等相关工作人员返工后感染新冠肺炎可认定为工伤。

〖贰〗 、人社部发〔2020〕9号文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此期间的工资 、福利待遇由其所属单位按出勤对待 ”。

〖叁〗 、工资发放: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 。年假安排:对这一类员工 ,不可安排其休年假。

〖肆〗 、本案涉及双重劳动关系认定、疫情降薪合法性及劳动合同解除要件等核心问题,结合疫情背景下的劳动法规政策调整,对灵活用工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平衡具有典型意义。

〖伍〗、疫情期间工资待遇和补贴政策汇总如下:隔离期工资待遇按正常劳动发: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 、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 ,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2022年内,上海 、辽宁、吉林、广东 、天津、苏州5地先后明确类似规定。

〖陆〗、协商不成的 ,企业或职工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时,双方应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企业违反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政策规定的处理:企业违反相关规定 ,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深圳地区因新冠疫情被隔离公司需正常发放工资

深圳地区因新冠疫情被隔离,公司需正常发放工资。具体说明如下:隔离期间工资支付规定: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条 ,对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

深圳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工资发放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如下:需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对于属于新冠肺炎患者 、病原携带者 、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 ,需进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等措施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并支付上述期间的工资。

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 ,企业应发放生活费,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通常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例如,某地最低工资为2000元/月 ,生活费可能为1400-1600元/月 。

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这一政策明确了在特定疫情防控期间 ,员工因新冠隔离治疗时,用人单位需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报酬。

浅析疫情对国内船员劳动合同履行的影响

〖壹〗、疫情对国内船员劳动合同履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资支付 、合同履行、工伤认定、社保费用缴纳等方面,同时对船舶防疫及船员保护措施提出了新要求。

〖贰〗 、疫情对劳动合同履行的特殊影响新冠肺炎疫情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对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冲击,导致部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复工复产延迟 。在此情形下,劳动合同履行暂时受阻 ,用人单位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原支付周期内支付工资,可在支付周期届满后的合理时间内补发,通常不应晚于下一支付周期。

〖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因本次疫情原因 ,若出现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企业并非直接支付一个月代通金和经济补偿金就可以解除合同,而是需要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

〖肆〗 、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对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损失扩大有可归责事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主张其尽到及时通知义务的 ,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

〖伍〗、双重用工或关联企业用工时,需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避免混同用工风险;疫情降薪需严格履行协商民主程序 ,保留职工代表会议记录、工会同意文件等证据;劳动合同解除时,区分自主离职与被迫离职,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补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