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疫情期间裁员(广东省关于疫情期间劳动争议)

作者: 南城 · 2026-04-26 · 生活技巧 · 阅读 2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壹〗 、公司受疫情影响缩编减员,不可以径行辞退员工。

广东省关于疫情期间裁员(广东省关于疫情期间劳动争议)-第1张图片

〖贰〗、公司受疫情影响 ,不能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裁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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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疫情期间拒绝返岗的,不可以辞退。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不包括疫情期间拒绝返岗。该条款详细列举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 ,但拒绝返岗并不在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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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肺炎期间不可以辞退员工,对此,人社部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 ,明确要求因疫情原因,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被公司辞退的 ,可以向劳动仲裁管理部门要求仲裁裁决处理 ,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疫情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

公司受疫情影响,不能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裁员。

员工确诊为阳性,公司不可以开除被确诊的员工 。公司开除员工 ,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在疫情期间肯定是不能辞退员工的;但如果因自己的公司在疫情期间经营不好,要进行大幅度的裁员那么就可以依法的解决合同,而前提也是必须要协商好 ,从而还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 。

因疫情导致复工推迟,期间休假可折抵胡某的未休年休假天数 。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肯定是不得辞退员工的;但如果因疫情而导致公司的经营产生了很大的困难,或者是因为员工在这期间作出违反了公司的事情 ,那么就可以依法的辞退,从而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法定的复工期限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单方辞退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形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受疫情影响,可以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裁员...

〖壹〗、公司受疫情影响,不能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裁员 。

〖贰〗、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法律未明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具体标准,导致实践中易引发纠纷。

〖叁〗 、公司受疫情影响缩编减员,不可以径行辞退员工 。

〖肆〗、公司主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 ,业务缩减,原项目组关停,技术管理中心架构调整 ,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员工拒绝调岗 ,故合法解除。

〖伍〗、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经营严重亏损) ,且需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本案中,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降薪的合法性,且营业额已恢复 ,仍持续降薪,可能构成违法 。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以下权利:要求补发工资差额: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 ,员工可要求补发降薪期间的差额部分。

〖陆〗 、无法认定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疫情期间用人单位自身原因:仅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支持文件:《2020年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处理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

疫情期间裁员合法吗

每月支付的差旅补贴属于差旅费报销,不属于薪资;因疫情导致复工推迟 ,期间休假可折抵胡某的未休年休假天数。

受到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裁员,但是应当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 、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萧山法院指出,公司裁员前未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也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解除程序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

因为疫情被辞退肯定是不合法的形为,辞退员工不能单以疫情的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期间必须要保障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还需要把合同进行顺延到疫情采取的紧急措施之后。

案例中公司行为:公司未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未听取意见,也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程序严重违法。

公司受疫情影响 ,不能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裁员 。

疫情期间允许辞退员工吗

公司受疫情影响,不能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裁员。

疫情之下公司对刚入职未转正的员工进行劝退处理不一定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若员工无过错 ,公司擅自辞退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已入职但未转正的员工,其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 。

疫情期间拒绝返岗的,不可以辞退。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不包括疫情期间拒绝返岗。该条款详细列举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但拒绝返岗并不在其中 。

法律分析: 本次肺炎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法定的复工期限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单方辞退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需要递交书面的材料 ,并需要向仲裁委提交劳动合同 ,月收入流水和用人单位辞退通知等证据。

对于在疫情期间肯定是不能辞退员工的;但如果因自己的公司在疫情期间经营不好,要进行大幅度的裁员那么就可以依法的解决合同,而前提也是必须要协商好 ,从而还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 。

广东疫情延迟复工工资怎么发

近来,上海已明确延迟复工是休息日,上班、居家办公应发两倍工资;广东明确这期间的工作日员工上岗 ,工资照发,这期间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2倍工资。

春节延长假上班工资发放先安排补休 ,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 、2月1日、2月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

政府强制延迟复工日:企业按劳动合同支付全额工资 。企业自主延长复工日:优先安排年休假,工资按正常标准支付;无年休假或员工不同意抵扣的,可协商待岗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70%)。示例:某省规定2月10日前为强制延迟复工期 ,企业需支付2月3日-10日全额工资。

四川、云南等省明确 ,春节法定假期期间(1月25日—27日),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劳动法规定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的工资 。待岗期间: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没上班发放生活费。

标准工时制:未安排补休的 ,可借鉴休息日加班标准支付200%工资,但部分观点认为属于正常劳动,正常发放工资即可。地方规定:如广东人社厅明确 ,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