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河南省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2020通知
〖壹〗、疫情期间国家针对企业社保实施了减免政策 ,不同类型企业减免情况有所不同 。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各省份对这类企业的养老 、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政策。这一举措是为了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经济压力,帮助它们维持运营和稳定就业。

〖贰〗、江苏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020年2月至6月 ,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具体来说,中小微企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在此期间被免征。同时,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三项社会保险雇主缴费部分(不含应由个人缴费部分)也被免征。

〖叁〗、免征政策根据政策,从2020年2月起 ,各省份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 、工伤保险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湖北省作为疫情重灾区,其政策执行力度更大 ,中小微企业免征三项社保单位缴费的期限可能覆盖了2月至6月(共5个月) 。

〖肆〗、疫情期间社保费减免政策及已缴费用退费规定如下:减免政策无需申请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政策无需提交材料或额外申请,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减免政策覆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时直接减免 ,无需先缴后返。
〖伍〗、减免范围与险种北京市阶段性减免政策覆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纳入减免范围 。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6月期间,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全免。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2020年2月至4月期间 ,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社保减免通知:河南省人社厅《2020》7号文件(欢迎大家询问)
〖壹〗、河南省人社厅2020年社保减免政策核心内容为:2020年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 、工伤保险,且不影响社保使用及医疗报销;同时明确了单位与个人的社保缴费比例 ,以及郑州市本年度工资基数与减免后实际缴费金额 。减免政策适用范围与期限适用对象:中小微企业。减免期限:2020年2月至6月,共5个月。
〖贰〗、社保减免政策2020通知机关事业单位不在社保减免范围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 ,不纳入此次社保减免政策的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_2020_11号)也已明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
〖叁〗、深圳:缓缴或减免社保、住房公积金,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生育保险费率,免征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 ,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肆〗 、郑州关于社保补贴的政策文件及相关内容如下: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依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社保补贴 。
〖伍〗、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通告 ,明确2025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申报时间2025年5月1日至6月25日,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此期间完成申报。
〖陆〗 、河南省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得跨年度补缴。以下是具体说明:截止时间规定根据河南省相关政策 ,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截止时间明确为2025年12月31日。
疫情时给单位减免职工社保,如果补偿给员工
疫情期间单位减免社保后一般无需直接补偿给员工,但需确保员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受影响 。社保减免政策的核心内容疫情期间,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的社保减免政策主要针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通常不享受减免。
收到社保减免退款时企业收到社保部门退还的减免款项时,需区分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单位部分原已计提但未缴纳,退款后需冲减负债;个人部分若已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但未缴纳,退款后需冲减负债或退还员工 。
疫情期间社保补贴的会计分录需分两步处理 ,具体如下:企业收到社保补贴时当企业收到政府或相关部门发放的社保补贴款项时,需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记录资金流入,同时以“其他应付款”科目暂挂款项 ,表明该资金需后续转付给员工。
河南省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梳理
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可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降 ”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16%执行 。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21年4月30日,失业保险综合费率继续减按1%执行 ,工伤保险按各地支撑能力费率分别下降50%、20%、不下降。
部门协作:各级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与经办机构需加强协作,共同落实政策。政策依据本通知依据省人社厅 、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20】8号)制定,结合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五统一一调剂”模式实施 。
问题01:请问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需要申请提交什么材料吗?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
法律分析: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 ,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征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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