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疫情土地审批优先/山西省关于土地确权的文件
自然资源部:启动特殊程序加快重大投资项目用地审批
〖壹〗、自然资源部通过修改法律 、推进制度改革以及启动特殊程序等措施,加快重大投资项目用地审批 ,具体如下:修改《土地管理法》解决审批层级过高的问题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在解决“三块地 ”改革法律依据的同时,按照中央“放管服”要求,适度调整土地审批制度 ,将改革内容纳入修改意见 。

〖贰〗、自然资源部明确表示复工复产重大投资项目用地审批绝不会耽误,并通过多项改革和特殊程序保障用地需求,同时强调审批权下放不意味着放松监管。现行土地审批制度的问题与改革方向现行土地审批制度存在审批周期长、层级高 、环节多、事权错位等问题。为此,自然资源部推动《土地管理法》修改 ,解决审批层级过高问题 。

〖叁〗、月2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复工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对于复工复产后项目用地审批时效,自然资源部新闻发言人刘国洪表示 ,通过修改《土地管理法》来解决审批层级过高的问题,同时,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启动特殊程序加快审批 ,复工复产重大投资项目用地涉及到用地审批绝不会耽误。
〖肆〗、自然资源部将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通过直接配置计划指标 、挂钩项目落地及存量土地处置、专项支持脱贫攻坚等措施实现土地要素精准供给,并强化监管考核确保政策落实。
〖伍〗、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用地要素保障接续政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60号)旨在通过阶段性实行先行用地审批承诺制 ,加快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开工,助力经济恢复发展 。
〖陆〗 、农村征地程序将迎来重大变化,自然资源部通过废止和修改部门规章、推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等举措 ,调整农村征地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新《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程序的调整批后公告改为批前公告:新《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征收公告程序由原来的批后公告改为批前公告。

先行用地政策
先行用地并不意味着不用先行补偿,政府部门必须依法给予合理安置补偿 。具体阐述如下:先行用地政策法规的演变先行用地概念最早出现在1991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抢险救灾急需用地的可以先行使用 ,但事后需补办手续。
法律分析:先行用地,最早出现在1991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抢险救灾急需用地的 ,可以先行使用,但事后必须按照规定补办临时用地或者征用、划拨土地手续。1998年修改条例时,继续完善了该条款: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 ,可以先行使用土地 。
完善先行用地政策 细化范围: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国家重大项目 、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的改扩建工程,以及省级能源、交通、水利项目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或因工期紧 、季节影响急需动工的其他工程 ,可申请先行用地。
没有征地批文,原则上不能用地施工,但存在“先行用地”的例外情况。原则性规定 有无征地批文是判断一个土地征收项目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 。若无省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的征地批文 ,原则上该土地不能动工建设。
先行用地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优化营商环境及提高项目落地效率等方面。首先,先行用地政策是为了解决特殊情况下急需动工建设用地的需求 。在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往往要求提前进行土地准备工作。
自然资源部:推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和政策出台
据自然资源部网站消息,自然资源部日前召开会议指出 ,将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和配套政策出台,即将公开征求意见;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审批 ,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从健全机制、规范调查 、成果审核、数据库建设、数据共享应用与动态更新等方面提出要求,推动地籍调查工作创新发展 ,支撑服务确权登记和自然资源管理。
作为一项重要配套法规,今年3月30日,自然资源部已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的法律政策规定如下: 法律突破与目的法律突破:2019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这是重大突破。2021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在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破除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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